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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党委二号文解读

时间: 2015/2/11 点击:
突出“两个责任”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聚焦干部作风建设,推进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近日,集团党委、纪委联合下发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
    《意见》按照严格管理、易于操作、便于考核的原则,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主要工作细化分解为全面落实党委、各公司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的主体责任5项18条,落实纪委、纪检监察室监督责任3项12条。
    《意见》对“两个责任”的落实提出明确要求,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部署要求,准确把握“两个责任”的基本内涵,明确党委(党总支)的主体责任,强化纪委(纪检室)的监督责任,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促进互动共进。年初,党委要对党总支、党总支要对党支部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和追责的依据。年底,各单位组织述责述廉对象要围绕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廉洁从业等方面进行述责述廉,并由本公司党员干部、职工代表根据述责述廉情况现场测评,测评成绩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条件之一。集团党委、纪委将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群众来信来访反映较多、民主测评得分较低的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职责。集团纪委将对不认真履行“两个责任”,或在分管范围内违规违纪问题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实行责任倒查和“一案双查”,在查办违规违纪问题的同时,一并调查出现问题单位“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针对考核方式,《意见》指出,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由集团对口处室按月度进行考核,集团纪检监察室在各处室考核的基础上对党总支的主体责任进行再检查、再监督、再考核。各单位纪检监察室监督责任由集团纪检监察室按月度进行考核。未设纪检监察室的单位由集团纪检监察室考核该单位纪检组。(张绍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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