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单位:枣庄市沃丰水泥有限公司
二、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招标物资明细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扣罚标准 |
钢渣 | 吨 | 按需方实际过磅数量 | 1、进厂水份≤4.0%;超出部分扣吨,结账吨数=过磅吨数-过磅吨数×(进厂水分-4.0%)。 2、CaO%≥32.0%;28.0%≤CaO%<32.0%时,每降低1.0%扣1.0元/吨,CaO%<28.0%退货拒收。 3、MgO%≤13.0%;每增加1.0%扣2.0元/吨,MgO%>15.0%退货拒收。 4、烧失量≤0.5%,烧失量每上升0.1%扣1元/吨,烧失量>1.0%退货拒收。 5、粒度要求:≤30mm,超出此标准目测扣吨。 6、超出标准范围要求拒收的货物,如已倒在料场或入库无法拉回的给予结算总货款一半的费用。 |
名称 | 扣罚标准 |
高热煤矸石 | 1、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ent,ar)在4000大卡以上(含),收到基发热量小于4000大卡时,每降低10大卡扣除该批次0.2%,小于3900大卡时拒收。 2、灰分≤36%,在>36%且≤38%时,扣该批次计量的2%,>38%时双倍扣罚。 3.挥发分≥26%,在>25%且<26%时,扣该批次计量的2%,≤25%时双倍扣罚。 4、全硫≤1.0%,在>1.0%且≤1.2%时,每超0.1%扣批次总量的3%,全硫>1.2%时退货拒收。 5、内水≤3.5%,在>3.5%且≤4%时,扣该批次计量的3%,>4%时双倍扣罚。 6、全水≤11%,水分在>11%时每超1%扣该批次计量的1%。 7、粒度≤20mm;需方现场质量验收人员目测粒度大于20mm且小于等于30mm,现场验收人员根据情况进行扣吨,大于30mm退货拒收。 8、总结账吨数=进厂吨数-灰分扣吨-挥发分扣吨-全硫扣吨-内水扣吨-全水扣吨-其它扣吨。 9、每吨结算价格=实际热值×单价。进厂煤矸石不得有石块或杂物.如含有沙子、无烟煤、石油焦、石子、低挥发无烟煤、焦炭屑等其他杂质,按其杂质含量重量比的1.5倍扣吨,杂质含量≥20%时退货拒收,不得掺杂煤泥块,如发现进行按照掺杂量等额扣吨处理。 10、不得掺假,发现一次罚款10万元,与质量检验部门勾结舞弊的,发现一次罚款10万元,对车重造假的,发现一次罚款10万元。 11、以上其他指标超出合同标准达到退货拒收的,由供方自行拉回处理,如特殊情况无法拉回的,按其实际指标同比例顺延双倍扣罚方式结算。 |
四、付款方式:合同约定。
五、投标要求:
1、投标文件组成:
(1)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红色印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及法人、委托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报价表(报价需签字盖章,报价为含税单价,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文件需用文件袋密封,封口加盖单位红色印章。
2、投标单位需缴纳投标保证(履约)金30000元(现金),未中标者,在确定中标人后如数退还(不计利息)。
开标时间:2020年4月10日上午9:00整
开标地点:枣庄市沃丰水泥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夫招 18769243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