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单位:山东泉兴水泥有限公司
二、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招标物资质量标准
原燃材料 | 序号 | 质量指标 | 处罚措施 |
煤矸石(破碎) | 1 | 水份 | ≤5.0% | 5<水份≤7时超1%扣该批次重量的4% 水份>7时每超1%扣该批次重量的10%, 现场判断不能用时联合生产品质部到现场共同签字拒收。 (不足1.0%时按同比例扣罚) |
2 | 外观 | 不得掺有杂物 | 按其杂质含量的1.5倍扣吨,杂质含量≥20%时拒收,由原料工段及物资供应部共同签字确认。 |
3 | 破碎的粒度 | ≤35mm | 粒度>35mm时有现场人员依据超出比例扣吨。 |
4 | 发热量 | ≥1000KCal/Kg | 800KCal/Kg-1000KCal/Kg时,每降低1KCal/Kg,扣该批次重量的0.1%; ≤800KCal/Kg时,每降低1KCal/Kg,扣该批次重量的0.3%; <700KCal/Kg时按比例扣罚或退货处理。 (不足1KCal/Kg时按同比例扣罚) |
5 | 硫 | ≤0.5% | 0.5%<SO3≤0.8%每超1%扣该批次重量的10%, 0.8%<SO3≤1.1%每超1%扣该批次重量的50%, >1.1%时退货或作废。(不足1.0%时按同比例扣罚) |
6 | Al2O3 | ≥21.0% | 19%≤Al2O3<21%,每降低1%,扣该批次重量的1%; Al2O3<19%时,每降低1%,扣该批次重量的2%。(不足1.0%时按同比例扣罚) |
7 | R2O (0.658*K2O+Na2O) | ≤1.5% | 每超1%扣该批次重量的10.0%; >1.8%时拒收。(不足1.0%时按同比例扣罚) |
备注: 1、粒度、杂质由现场人员控制; 2、现场人员目测进厂原材料不可用时拒收,由原料工段及化验室共同签字确认。 3、本标准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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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货期间若市场价格有变动,在需方重新招(议)标定价前供方必须保证持续供货不间断。2、中标后根据需方书面或电话通知调整上货量,不间断供货,否则造成需方停产等一切损失由供方负责。
3、日保供量低于300吨废标。
四、付款方式:
1、每月核算一次,双方累计计量磅单,磅单作为结算依据。核查数量与质量(核对每月所出结算单),确认无误后卖方开出13%增值税票。
2、经买方质量验收合格并在收到发票审核无误后,财务挂账,按买方当月付款计划支付货款,付款方式为100%承兑汇票。
五、投标要求:
1、投标文件组成:
(1)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红色印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委托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报价表(报价需签字盖章,报价为含税单价,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2、投标单位需缴纳投标保证(履约)金10000元(现金)欠款客户出具证明后不需缴纳,未中标者,在确定中标人后如数退还(不计利息)。
开标时间:报名符合条件电话通知
开标地点:山东泉兴水泥有限公司
联系人: 任士营 18263728699 刘健 18265288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