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单位:山东泉兴水泥有限公司
二、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招标物资质量标准
原燃材料 | 质量指标 | 处罚措施 |
矿渣 (红铁石) | Fe2O3 | ≥8.0% | 每降低1%,扣该批次重量的1%(不足1.0%时按同比例扣罚)。 |
Al2O3 | ≥25% | 每降低1%,扣该批次重量的1%(不足1.0%时按同比例扣罚)。 |
水份 | ≤8.0% | 6%-8%时(含8%),每超1%扣该批次重量的1%, >10%时每超1%扣2%,现场判断不能用时拒收。(不足1.0%时按同比例扣罚) |
R2O | ≤2.0% | 2%-4%时(含4%),每超1%扣除该批次重量的5%; 大于4.0%时退货或作废处理。(不足1.0%时按同比例扣罚) |
外观 | 不得掺有杂物 | 有杂物的按其杂质含量的1.5倍扣吨,杂质含量≥20%时退货。 |
粒度 | ≤600mm | 有大块接通知2日内处理,超过2日未处理进行扣吨,并继续处理大块, 连续3车大块必须退货,每车大块数量不超10块(含10块); 超标扣吨位由供应商处理,不处理加倍处罚。 |
1、此次招标总量为22000吨,中标后根据需方书面或电话通知调整上货量,不间断供货,否则造成需方停产等一切损失由供方负责。
2、供货期间若市场价格有变动,在需方重新招(议)标定价前供方必须保证持续供货不间断。
四、付款方式:
1、每月核算一次,双方累计计量磅单,磅单作为结算依据。核查数量与质量(核对每月所出结算单),确认无误后卖方开出13%增值税票。
2、经买方质量验收合格并在收到发票审核无误后,财务挂账,按买方当月付款计划支付货款,付款方式为100%承兑汇票。
五、投标要求:
1、投标文件组成:
(1)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红色印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委托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报价表(报价需签字盖章,报价为不含税单价,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2、投标单位需缴纳投标保证(履约)金10000元(现金)欠款客户出具证明后不需缴纳,未中标者,在确定中标人后如数退还(不计利息)。
开标时间:报名符合条件电话通知
开标地点:山东泉兴水泥有限公司
联系人: 任士营 18263728699 张明 13863228877